question-icon 父母婚后给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近家里遇到房产相关的事儿,我结婚后父母给了套房子,现在担心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我和配偶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具体怎么判定的,不同情况在法律上都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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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给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如果父母在赠送房子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送给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子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然而,如果父母在赠送房子时,明确表示房子只赠送给夫妻中的一方,例如通过赠与合同等书面形式明确指定受赠人是自己的子女,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认定为受赠人个人的房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举例来说,如果父母赠送房子时说“这房子是给我女儿的,和女婿无关”,并且有相关书面证明,那么该房子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此类明确表示,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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