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的事情,我家的情况是父母给子女买了房子,现在涉及到一些财产划分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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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在子女结婚前,父母给子女的房子,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例如,小明婚前,其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小明和其未来配偶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子女结婚后,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一方的,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红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小红,且登记在小红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红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一方,或者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小李和小张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小李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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