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后赠与儿子儿媳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最近家里遇到房产赠与的事儿,父母打算婚后把房子赠与儿子儿媳,但不知道这样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房产归属是怎么界定的,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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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父母婚后赠与儿子儿媳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通常情况下,如果父母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确表示此房产仅归儿子或儿媳一方所有,那么这将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如果父母期望房产只作为儿子或儿媳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他们需要进行财产公证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只赠与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可以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写明该房产只赠与儿子一人,然后进行公证,这样该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 另外,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购买的房屋,只登记在儿子自己名下的,是父母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男方父母只是付首付款,则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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