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给子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情况是这样的,婚后父母想把房子给我们,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要是以后离婚了,这房子的归属怎么定呀?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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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给子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产赠与的时间。如果是在子女婚前,父母把房子赠与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这一般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是基于保护个人财产独立性的原则。例如,小张在结婚前,其父母将一套房子赠与他,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在子女婚后,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和小李结婚后,小王的父母赠与他们一套房子,没有特别说明只给小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王和小李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小王的父母在赠与房子时,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小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 总之,判断父母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以及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房产赠与,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父母在赠与房产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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