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又二次醉驾会如何处理?
我之前有过醉驾记录,最近不小心又醉驾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二次醉驾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会不会比第一次更严重?我很担心会面临很严厉的处罚,想了解清楚具体的处理方式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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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驾”在法律上的定义。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是一种危险驾驶的行为。 对于第一次醉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而二次醉驾,通常会被视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二次醉驾的被告人判处拘役刑时,往往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选择相对较重的刑期。并且,对于罚金刑,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处相对更高的金额。另外,二次醉驾后,当事人在重新考取驾驶证的限制上依然要遵循之前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重新考取的相关规定,比如五年内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等。总之,二次醉驾的处罚相较于第一次醉驾会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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