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婚后,父母赠予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面临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想了解下,不同情况下父母赠予房子在离婚时的财产归属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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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的房子在离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在子女婚后,父母赠予房子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只赠予给自己的子女(可以是其中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子女单方面的私人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例如,父母在赠予房产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写明房子只赠予儿子,那么离婚时儿媳就无权分割该房产。 其次,如果在子女结婚后,父母为他们共同购买了房产,且没有明确指明赠予给其中一方,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这笔房产投资将会被视作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相应的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当然夫妻双方也可协商分割方式。例如,父母出钱给小两口买了一套房,没有特别说明房子只给其中一人,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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