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没说只给我一个人,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就想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啊?我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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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在赠予房子时明确表示是只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明确表示,可以是书面形式,比如签订赠与协议写明只赠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也可以是其他能清晰证明赠与意图的形式。 其次,如果父母在赠予房子时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在不同时间段有不同认定。在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提供资金支持且没有明确表示将金钱赠予某位家庭成员,这些款项应被视作是父母对于各自孩子的私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予的房子,若没有特意声明该出资只针对某一家庭成员,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举例来说,如果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有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则为一方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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