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房子被强拆了该怎么办?


如果违章房子被强拆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在强拆发生时要立即报警。报警很重要,拨打110,并且多几个人多次报警,同时记录好每次报警时间和警方出警时间,在电话里清晰说明自己遭遇强拆的情况和希望警方制止的诉求。这是因为警方出警记录等可以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证据。 其次,要保持冷静收集证据。要求拆迁人员出示证件以及强拆依据的法律文件,同时对强拆过程进行全面的录音、录像、拍照。条件允许的话,提前安排亲友从不同位置、角度帮忙取证,防止取证工具被抢夺破坏。完整的证据有助于后续判断强拆是否合法。 再者,可以马上联系律师。让律师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现场强拆的组织者沟通,看能否让拆迁工作进入协商阶段。律师专业的沟通和处理方式,可能为你争取到有利局面。 强拆之后,还有法律追诉途径。若认为强拆行为违法,被拆迁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比如,可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法院依法判决;也可以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等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后,再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要是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被拆迁人可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意味着,只有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才可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若不满足,被拆迁人就可以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