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征地拆迁是怎么赔偿的?


违建征地拆迁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一般情况下,对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在拆迁时是不予补偿的。因为违章建筑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比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等。例如,在城市中私自搭建的未经许可的棚屋,若被认定为违建,在拆迁时通常不会得到补偿。法律依据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违建可能会获得一定赔偿: - **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建**:如果建筑年代久远,在当时没有严格的产权制度规定,很多只是一纸合同或是口头约定建成的房屋,部分地区根据当地补偿标准,可能会给予全额补偿。比如一些老旧小区在早期建设时存在一些手续不全的附属建筑,在拆迁时可能会考虑历史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建**:虽然建筑属于违建,但因为拆迁导致土地使用权受损,应当获得适当的补偿。例如,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建设过程中因部分手续缺失被认定为违建,在拆迁时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损失可能会得到一定赔偿。 - **因政府相关部门原因造成的违建**:如果是由于政府部门审批流程不规范、指导错误等原因导致的违建,在拆迁时也可能会获得一定补偿。比如政府工作人员错误引导农民建设房屋,后又认定为违建,这种情况下农民的合理损失可能会得到赔偿。 如果涉及违建征地拆迁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补偿和诉讼维权两种常见方式来解决。协商补偿效率较高,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补偿期望;而诉讼维权虽然耗时较长,但可能争取到更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