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准备结婚了,父母在我婚前给我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要是以后结婚了,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法律规定,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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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买房,并且将房产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父母在婚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很大程度上是希望保障自己子女的财产权益,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支持 。比如小张的父母在他婚前给他买了套房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小张个人所有。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要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或者在子女结婚后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小李父母出资又买了一套房,没有特别说明只给小李,那这套房就属于小李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若登记了一方名字,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要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如果婚前父母的房子,房产证仅登记父母名字的,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判断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时,关键在于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父母有无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赠与: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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