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我父母打算在婚前给我买套房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会不会变成我和对象婚后的共同财产呢?毕竟这是我父母给我买的,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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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这种出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外一方名下的,则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双方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房的,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可以认定按出资额按份共有。 另外,即便房屋在婚前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购房贷款,或者对房屋进行了诸如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针对这些共同付出的部分主张相应的权利。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对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花费了较大金额,离婚时出资装修的一方可以就装修部分的支出主张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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