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面临一些房产相关的困惑,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没说这房子到底是给我一个人的还是给我们夫妻的。我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要是以后有什么变故这房子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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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一般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比如,小张结婚前,其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小张夫妻两人的,那这房子就属于小张个人。 其次,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予房子的情况较为复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子女一方,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李结婚后,他父母出资买了套房,没说只给小李,那么这套房就是小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总之,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以及房产登记情况。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子女一方,或者虽没明确表示,但房产只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那么房子就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得到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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