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发展而犯罪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老板为了公司发展,让我们做了一些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事。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为了公司发展去犯罪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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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为公司发展而犯罪”这种情况涉及到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问题。单位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为了单位的利益,经过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法律规定单位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原则。 双罚制就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如在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罚制则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谓的“为公司发展”只是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是按个人犯罪来处理。所以,即使是声称“为公司发展”,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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