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防止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问题,正在考虑离婚。最近我发现他有些反常,好像在偷偷处理一些财产。我很担心他在离婚前把财产都转移走,让我人财两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防止他转移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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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转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面临解体时,一方可能会试图在离婚前转移财产,这会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防止对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 首先,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很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这些财产范围,才能更好地监控财产动向。 对家庭财产进行详细记录是个有效的措施。你可以列出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收集相关的产权证书、银行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等。这样在出现财产转移迹象时,能有清晰的证据证明财产的归属和变动情况。 密切关注对方的财务状况也不容忽视。留意对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动,如有大笔资金的异常转出,要及时询问原因。同时,关注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是否有出售、过户等情况。如果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保留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等。 申请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防止财产被转移。 最后,如果发现对方已经转移财产,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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