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赃物应该如何定价?
我最近了解到盗窃罪相关内容,对其中赃物定价很困惑。想知道具体不同类型物品,比如日常流通商品、生产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等分别是怎么定价的,有没有具体标准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赃物定价有以下常见方式: 对于流通领域的商品,一般以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来计算。比如在商店售卖的各类电器、服装等常见商品,在确定其作为盗窃赃物的价值时,参考市场上该商品零售价格的中等水平。这是考虑到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不同销售渠道可能存在的价格差异,取中等价格能更公平合理地反映其价值。 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则以购进价计算。例如企业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个人购买用于日常生活的家具等,按照其当初购进时的价格来确定价值。因为这些物品主要用于生产或生活消费,购进价能相对准确地体现其价值。 农副产品通常以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像蔬菜、水果、粮食等农副产品,其价格会因季节、地区等因素有所不同,参照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可以使定价更符合实际市场情况。 此外,在定价时还需注意,一般只计算被盗物品的直接损失数额,不计间接损失数额,且要计算被盗商品的实际价格,应按作案当时、当地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零售价格的中等价格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