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银行钱不还会怎么判刑?


诈骗银行钱不还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到诈骗罪以及贷款诈骗罪等罪名,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首先说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公私财物就包括银行的资金。而关于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区会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一般来说,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其次是贷款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这里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等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是累犯等情况,可能会从重处罚。所以,一旦涉及诈骗银行资金且不还的情况,应尽快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