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已补缴纳后如何撤销?
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欠税了,后来税务局发布了欠税公告。现在我已经把欠税都补缴上了,不想这个公告一直挂着影响我的信誉,所以想问问在已经补缴完欠税后,要怎么去撤销这个欠税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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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欠税公告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进行的公示,当纳税人补缴完欠税后,是可以申请撤销欠税公告的。在我国税收相关规定中,目的是促使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当纳税人完成了纳税义务,相应的公告就应该进行合理处理。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欠税情况,税务机关会定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而当纳税人足额补缴欠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税款、滞纳金全额缴清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职权解除欠税公告。 若要撤销欠税公告,一般的操作流程是,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撤销欠税公告的申请。在申请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已经补缴欠税的相关材料,比如完税凭证等。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核,核实纳税人确实已经补缴了欠税,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撤销欠税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税务机关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纳税人在申请撤销欠税公告前,可以先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要求,确保顺利撤销欠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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