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何偿还?

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当时情况紧急,申请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来支付抢救费用。现在事情稍微稳定些了,就想知道这个救助基金具体该怎么还呀?是我自己还,还是有其他的偿还方式和规定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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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偿还主体和方式有明确规定。首先,偿还主体是责任人。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些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这笔钱最终是由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来还,而不是受害者。例如,张三肇事导致李四受伤,李四因抢救申请了救助基金,那么张三就是责任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张三追偿。 在偿还方式上,一种是协商偿还。救助基金垫付后,管理机构可以和责任方坐下来好好商量,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协议,明确责任和偿还方式。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另一种方式就是诉讼偿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责任方追偿,此时会按照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进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也明确了,在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后,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进一步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救助基金的追偿权。 总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由责任人偿还,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落实偿还事宜。相关概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设立的,在特定交通事故情形下,为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的基金 追偿:指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费用后,向责任人追讨这笔费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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