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违法了该如何进行举报呢?


征地拆迁违法的举报途径和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若基层政府存在非法征地现象,村民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检举揭发。例如,发现当地政府在征地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没有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没有将征收相关信息进行公告等情况,就可以向上级反映。 其次,还可以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可以直接前往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检举,也可以通过致函国土资源部官方举报邮箱进行检举。比如,征地过程中存在土地用途不符合规定等违法情形,就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再者,借助媒体的力量也是一种方式。寻求新闻媒体的协助,通过媒体曝光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引起社会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问题。 另外,如果问题严重且已构成犯罪,则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例如,征地过程中存在暴力强拆、威胁被征收人等犯罪行为时,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举报。 法律依据方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