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名下没财产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的名下没有什么财产。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我们的离婚事宜,是会只处理离婚关系,还是也会考虑其他方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名下没有财产,法院的判决主要会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首先是离婚与否的判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名下有无财产并不是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状况。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即便一方名下没有财产,但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仍然需要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时,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后是债务处理。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