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孩子后妻子提出离婚会怎么判?
最近遇到了特别痛苦的事,孩子没了,现在妻子又要离婚。我心里特别乱,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是否能离、财产怎么分这些方面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希望能提前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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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失去孩子妻子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主要会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进行判定: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其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给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提出合理的情况说明,要求获得更多份额或寻求经济赔偿,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等,法院将会考虑其请求并酌情进行判定。 然后是抚养权问题,不过因为孩子已经失去,就不存在抚养权归属了。 相关概念: 法定离婚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在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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