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婚姻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面临两次婚姻离婚的情况,心里特别没底。不清楚法院到底会依据什么来判,财产、孩子这些方面会怎么处理。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法院判决的标准究竟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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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两次婚姻离婚时,法院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的。 法院判断感情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说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和他人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像对配偶进行身体伤害、长期冷落不管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亲自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法律要求必须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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