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盗窃罪后会怎么判刑?


如果确定构成盗窃罪,具体的判刑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有不同标准。一般来说,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比如,在某些地区,可能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盗窃行为,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等。这是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情况。 当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时,像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等,不同的金额区间对应不同的量刑范围。 要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例如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等。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还可以按照百分之五十确定,比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盗窃残疾人财物等情况。而具有一些特定情形,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还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