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20万会怎么判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情况,身边有人好像挪用了公款120万。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想具体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形下,比如这笔钱被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只是单纯超三个月未还,分别会面临怎样的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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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20万的判刑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如果挪用公款120万用于非法活动,由于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虽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但因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中的数额要求,也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公款退还,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最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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