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警察致轻伤会怎么判刑?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不小心和警察起了冲突,不小心把警察打成轻伤了,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啊?心里很慌,想知道法律对于这种事情是怎么规定的,是会很严重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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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致轻伤的判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得明白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故意伤害罪,简单说就是故意去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比如打断别人胳膊腿等破坏人体组织完整,或者让别人失去听觉、视觉等破坏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妨害公务罪呢,就是用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方式去阻挠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职权进行合法公务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是在警察执行公务时,对其实施暴力并致轻伤,这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由于是同一行为,一般会择一重罪进行处罚。不过通常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孰轻孰重不太明显,所以多数还是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一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从重处罚。 要是并非在警察执行公务期间将其打伤致轻伤,那就只涉及故意伤害罪。 另外,如果能证明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才导致警察轻伤,那可能不会被定罪,或者会减轻刑罚。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伤害的严重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否积极赔偿以及是否取得受害者谅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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