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实施诈骗该如何量刑?
我参与了一个多人诈骗案子,我们好几个人一起骗了别人一些钱。我现在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多人一起诈骗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是按照个人骗到的钱数算,还是大家骗的总数算呢?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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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实施诈骗,也就是共同诈骗犯罪,是指两人以上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欺骗手段实施诈骗行为。关于其量刑,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作用和地位不同,量刑也会有差异。一般分为主犯和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意味着主犯通常要对整个诈骗犯罪的数额负责。例如,一个诈骗团伙总共骗了100万元,主犯要按照这100万元的诈骗数额来量刑。 而从犯的量刑相对主犯会轻一些。《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从犯在诈骗过程中只是负责帮忙传递一些信息,他所起的作用较小,可能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量刑还会考虑诈骗的数额、情节等因素。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对应不同的量刑幅度。一般来说,数额越大,量刑越重。同时,如果诈骗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也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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