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会怎么判?
我因寻衅滋事导致对方轻伤二级,不过已经取得 了对方的谅解书。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重判,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量刑,量刑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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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伤二级时,属于上述规定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而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它在量刑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不过,最终的量刑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会综合全案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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