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团伙盗窃如何量刑?


多次团伙盗窃的量刑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判定过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法律概念。 “多次盗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也就是说,只要在两年这个时间段内,实施了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不管每次盗窃所得财物多少,都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 “团伙盗窃”,通常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在团伙盗窃中,成员会根据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分为主犯和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量刑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所以,对于多次团伙盗窃的量刑,法院会先确定盗窃的总金额,判断属于哪个数额区间,同时考虑盗窃次数、各成员在团伙中的作用等情节,综合来判定每个犯罪人的刑罚。例如,如果是主犯且盗窃数额巨大,那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如果是从犯且盗窃数额较大,可能会从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