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团伙会怎么判?
我参与了一个盗窃团伙,我们一起偷了不少东西。现在很害怕会受到法律制裁,想知道法律对于我们这种盗窃罪团伙是怎么判刑的,是按照每个人偷的东西价值分别判,还是按照整个团伙偷的总价值一起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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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团伙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盗窃罪的概念,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团伙盗窃,要区分主犯和从犯。 主犯是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主犯通常会按照整个团伙盗窃的全部数额来承担刑事责任。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从犯一般会根据其在盗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参与盗窃的财物价值等情况,在主犯量刑的基础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盗窃的手段、是否造成了其他后果、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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