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学欠我900块钱不还该如何起诉对方?

我有个同学,之前找我借了900块钱,当时说过段时间就还。可现在都过去好久了,一直没还。我找他要过几次,要么不回我消息,要么就找借口拖着。我实在没办法了,想通过起诉让他还钱。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起诉,有哪些流程和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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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同学欠你900块钱不还,你要起诉对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 - 起诉状:要明确记明一些关键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需写明原告也就是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即你同学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还要清楚列出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对方偿还900元欠款,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比如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把钱借给对方等;同时要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人的话) 。 - 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你要提供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像借条、借据,如果没有书面借条,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转款记录等电子证据也可以,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然后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接着是立案环节。你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其副本、证据材料前往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立案申请。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这里的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之后就是等待开庭。法院会通知原告和被告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到了开庭时间,双方依次提出自己的要求,法官会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要求做好记录。 之后等待判决书。等判决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款,你就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也就是你同学)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此来执行欠款。 相关概念: - 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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