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要离婚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了问题,实在过不下去了,打算起诉离婚。但我对这方面完全不懂,想了解一下起诉离婚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大概要花多长时间 ,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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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要起诉离婚,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结婚证,它能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身份证,用以确认双方身份;户口本,有的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孩子的话。另外,还得起草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明确表示要解除婚姻关系,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写清楚如何分割,有子女的要说明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还要详细陈述事实与理由,例如什么时候结婚、为什么感情破裂等情况。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像军人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中,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进行陈述和辩论。最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相关证据等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基本程序,起诉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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