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想要离婚,该如何起诉对方?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 - 确认起诉条件: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婚姻关系中的一方;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配偶一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同时要说明支持这些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该离婚案件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准备相关材料: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能证明婚姻关系及家庭情况的证件,还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证据等)、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 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接着是审理阶段: - 立案审查: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 - 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调解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 - 开庭审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开庭前,书记员会确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主题及审判人员是否回避。法庭调查阶段,原告会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双方依次提出证据并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会发表意见并展开辩论。最后是当事人的最后陈述阶段。 最后是判决阶段: 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