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要如何起诉离婚呢?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整个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都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 #感情不和
  • #起诉条件
  • #证据准备
  • #管辖法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想要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起诉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感情确已破裂”在实践中有一些具体的认定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准备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户口本,可能涉及到户籍相关信息;如果有子女,还需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等。此外,还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的证据等。 然后,确定管辖法院。通常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接下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起诉: 1.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法院受理和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和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立案。 3. 调解。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4. 审理和判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有可能驳回离婚请求,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