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要如何起诉离婚呢?


当联系不到对方想要起诉离婚时,有以下两种常见的方式及相关要点: **一、直接起诉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联系不到对方,你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若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可能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再次起诉。 起诉时,你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及户口本等。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同时,如果对方存在过错,你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二、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起诉离婚** 1. **宣告失踪**: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比如你作为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 **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