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到位时该怎么起诉?
家里房子遇到拆迁,可补偿款却没给够,和拆迁方多次沟通也没解决。不知道起诉需要准备啥材料,走啥流程,也不清楚相关的时间限制等具体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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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情况,想要起诉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首先,要明确起诉的前提和准备工作。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的评估报告,它能证明你房屋的实际价值;拆迁通知,明确拆迁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等。这些证据会在后续的起诉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其次,关于起诉的途径和流程。你可以先尝试申请行政复议,向作出拆迁决策的行政部门的上级单位提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交行政起诉状时,要清楚地说明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足额补偿的事实,并请求法院判决政府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另外,需要注意起诉的时间限制。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相关法律依据还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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