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该怎么起诉?


如果有人欠你钱不还,你要起诉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简单来说,住所地就是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经常居住地就是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接着要写好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是原告也就是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二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要写明相关信息;三是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要求对方还钱以及具体金额,还有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把借钱的经过等写清楚;四是要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人的话。 然后准备起诉需要的材料。一般要准备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还要有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比如身份证等能证明你身份的材料。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对方欠钱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 再去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法院会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之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原告收到通知后需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确实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最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按时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出示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判决。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判决生效后,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诉讼请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