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就好比是一份“作战计划”,要清楚地写明原告(也就是您自己)和被告(欠钱的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列出您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多少、利息多少等;并且要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就是讲清楚为什么会产生这笔借款,对方为什么不还钱等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事项。 其次是证据材料。这是很关键的部分,用来证明对方确实欠了您钱。像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等,这些是直接的债权证明文件。如果没有这些书面文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邮件、短信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只要能证明债权关系、债务履行情况和债务人违约就行。比如聊天记录里对方承认借了钱,转账记录能显示您把钱转给了对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再者是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也就是您和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这是为了让法院能准确核实你们的身份。 另外,如果您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无论是委托律师还是其他人,都需要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律师,还需要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若涉及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还得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相关信息,像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等 。 最后还有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用来确定在诉讼过程中能准确把相关文件送达给对方。同时,起诉时要缴纳一定诉讼费用,并提供缴费证明。 相关概念: 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文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证据材料: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时,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文件。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确定诉讼文件送达地址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