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和手续费可以调整吗?


在法律层面,佣金和手续费是否可以调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佣金和手续费的概念。佣金通常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或代理商为促成交易而获得的报酬;手续费则是为办理某项业务而收取的费用。在商业合作中,这些费用一般会在合同里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旦合同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对佣金和手续费有明确且固定的约定,在没有特殊情况时,一方不能随意要求调整。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所谓的情势变更原则。如果出现了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且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的情况,导致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佣金和手续费会对一方明显不公平,那么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提出调整要求。 若要调整佣金和手续费,通常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符合情势变更等法定情形的事实,然后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请求变更合同中的佣金和手续费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