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要求离婚该如何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问题,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起诉离婚。但我对整个起诉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问问大家一方要求离婚具体该怎么起诉,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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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想要起诉的话,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相关要点: 首先是准备阶段。要精心起草一份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得清楚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这些。还要明确表达自己离婚的意愿,并且详细列出关于资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具体的诉讼请求。打个比方,如果你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在起诉状里写明白。同时,要收集整理证据材料,证据必须真实有效。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证,这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能体现夫妻关系已经恶劣到无法挽回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遭受家庭暴力的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及关于财产状况的证明文件,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接着是起诉阶段。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其附件,连同相关证据一并递交给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递交材料的同时,要按照法院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传票送达以及公开审理等相关事宜。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有几种结果:如果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那么起诉方可以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要是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也作出了处理,起诉方撤回起诉,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要是调解后,起诉方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争议,那就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此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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