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该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起诉离婚,首先要明确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起诉阶段: 1. 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准备起诉材料: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用来写明离婚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等;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若要证明感情破裂,像家暴、婚外情等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3. 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到法院窗口,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审理阶段: 1. 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 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三是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进行上诉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