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过了5年怎么起诉?
我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到现在已经过去5年了。我最近才了解到自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不清楚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起诉,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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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患者认为自己遭遇医疗事故,想起诉维权时,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已经过了5年,可能已经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起诉。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该案件。但是,一旦对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如果想要起诉,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可以证明医疗行为的存在以及损害后果。然后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能够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在这5年中曾经向医疗机构主张过权利等,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从而有可能获得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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