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以上经营所得如何进行汇总申报?
我有两处经营所得,之前都是分开申报的。现在听说需要进行汇总申报,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是在网上就能申报吗?申报时间有限制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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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两处以上经营所得汇总申报的概念。当一个人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经营所得时,在纳税年度结束后,需要把这些经营所得汇总在一起计算应纳税额,这就是汇总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对于有两处以上经营所得的情况,只能在一处扣除上述费用。 关于申报流程,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汇总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时,登录系统后,找到经营所得(C表)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逐步录入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如果选择去办税服务厅申报,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并携带相关的经营所得资料。 申报时间方面,纳税人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总申报。逾期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准备材料时,一般需要提供各经营主体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凭证,这些凭证可以证明经营所得的真实情况。同时,还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件等基本资料。总之,进行两处以上经营所得汇总申报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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