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社保缴费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在我国,不同情况下的社保补缴方式和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具体的补缴流程通常为: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不同)。然后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填写补缴申请表,提交材料。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社保补缴政策存在差异,具体操作还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