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我在本市换了工作,之前的单位给交了医保,现在新单位也要交医保,我想把之前的医保转移过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医保局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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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医保转移是指在同一个城市内,将个人的医保关系从一个参保单位或参保地转移到另一个参保单位或参保地。办理同城医保转移,有助于保障参保人员在工作变动等情况下,医保权益的连续性。 首先,我们来看看办理同城医保转移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般来说,参保人在同城内已经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且要在新的参保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申请医保转移。 接下来是办理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了本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书。另外,参保凭证也是很重要的材料,这个可以在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获取。 然后是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参保人要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这一步主要是为了证明你之前的医保参保情况。第二步,带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同城内进行医保转移,虽然统筹地区相同,但同样遵循医保关系可转移、缴费年限可累计的原则。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手续。转移完成后,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就正式转到新参保地了,在新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也可以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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