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医保卡如何迁出?


离婚后医保卡是可以迁出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说医保转移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离婚后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的社保和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支持您将医保卡迁出 。 接着讲讲具体迁出流程: 第一步,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这是基础条件,如果没有在转入地参保,后续手续无法进行。 第二步,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里就是正式启动转移申请流程了。 第三步,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这是两个地区社保机构之间的沟通环节。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这一步原参保地进行实际的关系转移和基金划转。 第五步,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然后是医保转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养老保险手册; 3. 医疗保险证卡; 4.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最后是一些注意事项: 1. 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这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相关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您在原参保地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一个证明文件,用于在转移时证明您的参保缴费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养老保险类似,是证明您在原参保地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的文件。 转移接续联系函:这是转入地社保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的,用于沟通协调医保关系转移事宜的正式函件。 转移接续信息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关系和基金后,发给转入地社保机构,里面包含了您医保关系的相关信息,便于转入地接续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