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了遗嘱要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呢?

我手里有一份遗嘱,涉及到房产的继承问题,现在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不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担心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麻烦事儿,所以想问问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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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有了遗嘱办理房产过户,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及相应流程: **情况一:其他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异议,可通过公证方式办理房产过户** 1. 办理继承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公证处在受理时,可能要求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2. 房屋评估(部分地区可能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综合房屋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确定物业市值价格。 3. 房屋测绘(部分地区可能需要):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 申请过户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相关资料,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通过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等相关材料。 **情况二:其他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需通过诉讼方式办理房产过户** 1. 提起确权诉讼: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继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2. 获得法院判决: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继承人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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