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要怎样做才能胜诉?


要想在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中胜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法律上对于变更抚养权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例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长期需要住院治疗,无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或者因伤残导致身体机能受限,不能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比如,一方经常酗酒、赌博,不关心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甚至对孩子进行打骂、体罚等虐待行为;或者一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与不良人员交往频繁等。 -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能力,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例进行判断,例如,一方的工作性质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孩子等。 其次,在准备证据方面,需要根据具体的变更理由来收集: - 如果是因为对方身患严重疾病或伤残影响抚养能力,需要医疗机构以及医学鉴定部门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 若是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未尽抚养责任或虐待子女等行为,可以通过询问对方的邻居、朋友等获取相关事实真相,并让他们出具证人证言。 - 若涉及对方经济状况不佳,可联系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出具关于其经济收入和职业变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 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情况,需要孩子明确表达意愿的书面材料或视频等证据,同时还要提供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证据,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 总之,变更抚养权的诉讼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