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股东闹翻了该如何撤资?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和其他股东闹得很不愉快,实在不想再一起合作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合法地从公司撤资呢?需要走哪些流程?会不会遇到什么阻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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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撤资,通俗来讲,就是股东要把自己投入到公司的资金拿回来。不过在我国法律规定里,股东不能随意撤资,因为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随意撤资可能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合法的撤资途径。第一种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方式。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是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属于内部转让,通常比较简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操作就行。要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就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种是公司减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也就意味着股东的出资相应减少。不过公司减资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经过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种是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四种是公司解散。当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等情况,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后,股东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总之,股东撤资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能擅自行动,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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