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年前别人欠我钱没有写借条,现在补写的话,应该怎么写?

别人一年前借了我的钱,当时没写借条,现在担心日后出现纠纷没有凭证,所以想补写一份借条。但不清楚补写借条具体要包含哪些内容,格式是怎样的,还有需不需要注明借款实际发生的时间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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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补写借条时,为了确保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在可能的纠纷中有效维护你的权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借条的基本信息要完备。应清楚地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这里的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避免使用化名或者小名,以防止后续出现身份认定的麻烦。 其次,借款金额要明确。需要同时用大写和小写的方式写清楚借款的具体金额,例如“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这样可以避免因金额书写不清而产生歧义。 再者,借款时间也需注明。要写清楚借款的起止年月日以及借款的期限,即使是事后补写,也要如实反映借款实际发生的时间,这有助于确定借款的时效等相关问题。 另外,还款日期也不能忽视。如果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要在借条中明确写出来;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但需要给债务人准备合理的还款时间。 关于借款利息,若有约定,要明确借款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总额(同样包括大写和小写);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后,借条应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盖章或者签字盖手印,以确认借款事实和其还款的承诺。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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