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合法有效地写遗嘱?


要合法有效地写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例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即便其后来有了行为能力,该遗嘱依然无效。 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均无效。比如,不能在他人的逼迫或欺骗下订立遗嘱。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同时还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另外,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例如,张三自己亲手书写遗嘱内容,写明财产分配情况,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日期。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授意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